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珍惜眼前人
大專時代的包租婆突然發來短訊告知,當年的一名舍友竟在2 年前不幸患癌病逝了,並留下2 名年幼的孩子,聽後真的感到非常的難過和難以接受!
想當年一伙兒經常混在一起,但在畢業各奔東西後而失聯,並在多年後再度接到對方的消息時,卻是如此不幸的消息,同時也讓人感嘆生命的無常!
這也讓我想起讀學院時,曾在回鄉渡假時在巴剎巧遇中學時的學姐,大家言談甚歡,過後得知當晚大家都會前往吉隆坡,並相約如果有時間大家在首都再度相聚,但萬沒有料到當晚學姐就在前往吉隆坡的途中遇車禍去世了......
第2 天,我得知後,整個人都愣住了。我還記得,那天我一個人傻傻的坐在宿舍內一整天,那天是1992年的1 月1 日.....
過後有人告訴我,要珍惜和任何人的每一次相聚時刻,只要想着這次的相聚可能是最後一次,你就會真心的付出,這樣也會讓自己心裡永遠沒有遺憾........................
想當年一伙兒經常混在一起,但在畢業各奔東西後而失聯,並在多年後再度接到對方的消息時,卻是如此不幸的消息,同時也讓人感嘆生命的無常!
這也讓我想起讀學院時,曾在回鄉渡假時在巴剎巧遇中學時的學姐,大家言談甚歡,過後得知當晚大家都會前往吉隆坡,並相約如果有時間大家在首都再度相聚,但萬沒有料到當晚學姐就在前往吉隆坡的途中遇車禍去世了......
第2 天,我得知後,整個人都愣住了。我還記得,那天我一個人傻傻的坐在宿舍內一整天,那天是1992年的1 月1 日.....
過後有人告訴我,要珍惜和任何人的每一次相聚時刻,只要想着這次的相聚可能是最後一次,你就會真心的付出,這樣也會讓自己心裡永遠沒有遺憾........................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我在家裡背 Bear Bear
沒有車的日子,我在家裡背 Bear Bear!?
從龜咯回來後,因汽車送去噴漆還沒有完工,所以我只能閒待在家中。獨自在家的時候,總是覺得時間過得特別慢,忙完所有要做的家中事務後,都還沒有到午餐時間,所以我就再度上上下下的巡視一遍,察覺也是時刻讓Bear Bear去做“日光浴”了。
這隻“巨熊”是妹妹在9 年前從新加坡買回來的,前3 年在妹妹的童裝店過,隨后妹妹結束生意結婚去,就被送來我家到現在。每年,媽媽都會要我幫Bear Bear 做“日光浴”,而我卻覺得是份苦差,所以都拖到最後一分鐘才處理。
現在無處可去,反正都閒在家中,所以就決定把Bear Bear 從樓上背下來,不知是因心中沒有“怨氣”的關係,或者我越背越習慣,今次突然覺得背到好輕鬆。
背背下,竟覺得好好玩,結果.........就背著它在家中渡來渡去,走了約半小時,搞到自己滿身大汗為止,才把它送去“日光浴”,自己就洗澡更衣去用餐。
Bear Bear“日光浴”約2 句鐘後,我準備把它放回原位時,可能是無聊過度,我又背著它在家裡“運動”到滿頭大汗為止,才把它放回原位。
這無聊透頂的舉動第二天卻換來滿身的肌肉酸痛,原來背 Bear Bear也算是“激烈”運動!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蘇珊.B.安東尼
"I declare to you that woman must not depend upon the protection of man, but must be taught to protect herself, and there I take my stand."
-- Susan B. Anthony
昨晚和朋友們飽食一餐後,因吃得大飽睡不著,所以就隨手拿起一本書來看,無意間看到美國19世紀婦女平等運動領導人蘇珊.B.安東尼的這句宣言:“女人不能依靠男人的保護,而是必須學會自我保護”,讓我想起小時婆婆曾說過類似的一句話:“女人要學會自己養自己,能遇到一個好男人故然好,但如沒有自己養活自己能力,別人也不養妳時,就會落得兩頭不到岸的慘況!”
蘇珊.B.安東尼是美國知名的婦女平等運動領導人,而婆婆只是個丈夫早逝而須掌家的普通婦人,但對我而言這兩句子有異曲同工之意,不知婆婆是否也曾讀過蘇珊.B.安東尼的這句宣言,並用了她的方式傳達給子孫們。
蘇珊·B·安東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1820年2月15日-1906年3月13日),19世紀美國女權主義者,社會活動家,對爭取美國婦女參政權貢獻卓著。有介紹稱「在1872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安東尼帶領一群婦女前往投票所參加投票。由於當時婦女投票是違法的,她被逮捕並遭到起訴,最終判決有罪並科以一百美元的罰金。但她拒付罰金,事後也沒有人向她索款。 」
以下是
蘇姍.B.安東尼(SUSAN B. ANTHONY)關於婦女的選舉權的演說:
Women's Right to Vote
(American Memory Collection, Library of Congress)
是我們人民,但不是我們男性白人公民,也不是我們男性公民,而是我們全體人民,在當時成立了這個聯邦。
蘇珊.B.安東尼(1820-1906)生長在馬薩諸塞州的一個開明的公誼會教徒家庭。她曾經教過小學。身爲一個獨身婦女,她強烈地意識到婦女需要個人和經濟上的獨立。她曾積極投身於紐約的禁酒運動和廢奴運動。1851年,她見到正在撫養一大群孩子的伊利莎白.凱蒂.斯坦頓。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安東尼能夠到外地進行演講和組織工作,而斯坦頓卻只好呆在家裏照看孩子。她們代表婦女的權利,成了工作中的夥伴。她們終身保持這一關係,而她們的這種關係決定了美國女權主義運動的進程。在1872年的總統大選中,安東尼帶了一群紐約州羅徹斯特的婦女到那些投票地點參加投票。因爲當時婦女投票是非法的,所以她被逮捕並遭到起訴。安東尼於1873年6月被傳訊。在此之前,她前往紐約北部的大部分地區進行以下的演講,說明剝奪婦女的選舉權是不合理的。她最終被判有罪並加以罰款。但她拒付罰金,而且也沒有人向她索款。她在演講中爭辯說根本就不需要憲法修正案「給」婦女以選舉權,因爲1868年通過的第十四條修正案中就講到:「凡在合衆國出生或歸化合衆國者」均爲合衆國之公民,且享有一切公民權。她堅持認爲,既然婦女是這裏提到的人們和公民,她們就完全有權投票選舉。
我因犯有所謂的沒有合法選舉權而擅自參加本屆總統選舉的罪名而遭到起訴。我今天晚上所要說的就是要向你們證明,我這樣做不僅沒有犯任何罪,而僅僅是履行了我的公民權。這些權利是國家憲法保證給我和所有美國公民的,也是哪一個州政府都無權加以剝奪的。
我們的民主共和政府是以它的每個成員在立法和執法中享有發言權和選舉權這一自然權利觀念爲基礎的。我們認爲政府的職權是保證它的人民享有他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我們不再相信政府能夠賦予人民以權利的那一套老教條。誰都不會否認在組織政府之前,每個人都有權保護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財産。如果有一百到一百萬人加入了一個自由政府,他們的目的並不是爲了要出賣自己的自然權利,他們衹是希望通過所規定的立法和司法機構以互相保證捍衛他們對這些權利的享有。他們一致同意不再使用野蠻的手段,而是通過文明的辦法來調解他們之間的矛盾。《獨立宣言》、《合衆國憲法》以及許多州的憲法和准州的基本法都一致提出要「保護」人民行使上帝所賦予的各種權利。這些章法都沒有裝出自己能給人們帶來什麽權利的樣子。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爲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産生的。
這裏並沒有暗示政府的權力可以凌駕於人民的權利之上,或者哪一部分人所享有的全部平等權利可以被剝奪。這裏明確指出的是所有的人,如那位公誼會牧師所言,「所以也是所有的女人」在政府中的發言權。《獨立宣言》在第一段這裏肯定了每個人參加投票選舉的自然權利;理由是如果選舉權被剝奪,「被治理者的同意」又何以産生?……婦女們對這種形式的政府感到不滿,因爲她們被課以捐稅而不准選舉代表;她們被迫遵行她們從未表示同意的法律;她們被判處徒刑和處決卻沒有一個由她們同等地位的公民所組成的陪審團;她們在婚姻中被剝奪了人身自由、勞動收入及對孩子的監護權──她們這一半人口完全聽憑另一半人口的任意擺佈。這直接違背了這個政府的締造者們在宣言中所體現的精神和文字要求。宣言中的每一項都是基於人人享有平等權利這一不可更改的原則之上。在這些宣言面前,所有的國王、教皇、牧師和貴族全都降爲平民百姓,全都在政治上與出身最低賤的臣民和農奴同站在一樣的地位;在這些宣言面前,男人們也同樣失去神賦的治理權,而在政治上同婦女們站在一樣的位置上。通過宣言的實施,各階層等級間的界限將被取消,所有的奴隸、農奴、庶民百姓、妻子、女人全都從被奴役的地位站起來,登上平等的政治大舞臺。
聯邦政府的憲法在序言中寫道:
我們,合衆國的人民,爲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的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幸福,爲美利堅合衆因製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
是我們人民,但不是我們男性白人公民,也不是我們男性公民,而是我們全體人民,在當時成立了這個聯邦。我們組織這個聯邦,目的不是給什麽人以自由的幸福,而是保證人們安享這些幸福:不是僅僅向我們中間的一半人和我們後代的一半人,而是向全體人民──男人和女人,確保這些幸福。如果一方面向婦女們宣傳她們所享有的自由帶來的幸福,而另一方面卻拒不讓她們得到選舉權──這個民主共和政府所提供的唯一能夠獲得幸福的途徑,那麽,這就是地地道道的嘲弄。……
當我在1871年要求(查爾斯.薩姆納參議員)就像他爲黑人所做過的那件事一樣,宣佈合衆國憲法有權保護婦女的選舉權的時候,他遞給我一份他在戰後重建時期的全部演說稿,並且還說:
凡是在我寫有「種族」和「膚色」的地方,你都寫上「性別」,這樣,你就可以得到我爲婦女們所能作出的最好的也是最有力的辯護。毫無疑問,婦女享有憲法所規定的選舉權,我也絕不投票要求第十六條修正案向她們保證這一權利。我曾經不得已投票贊同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修正案;若不是因爲當時的情況緊急,我是絕不會這樣做的;我會堅決要求通過法律上的程序,對原憲法保護全體公民享有平等權利的權力加以證實。然而,當時那些剛獲得自由的奴隸不能理解,也沒有金錢和時間去等侯這些緩慢的法律程序。婦女明顯在很大程度上具備這些條件,所以我認爲她們還是應該訴諸於法庭,並通過它們成立美國大憲章以保護共和國的每個公民。
但是,朋友們,當我根據薩姆納議員的意見於去年11月到投票點履行我的公民選舉權的時候,法庭不等我上訴就先把我給告了,告我犯了非法投票罪。……
如果一個州把性別規定爲一種限制條件,它將勢必造成整整一半的人民被剝奪公權。這樣做就等於通過一項剝奪逃犯或死囚的政治權利的議案,即一項溯及既往的法律,所以它就是違背國家的最高法律。根據這一性別規定,婦女和她們的女性後代都將永遠得不到自由所帶來的幸福。對她們而言,這個政府根本就沒有經被治理者同意而産生的任何合法權力,因此,這個政府也就不是一個民主政體,也不是一個共和政體。它是世界上所有政府中最醜惡的貴族政府。人們也許可以容忍由富人治理窮人的富翁寡頭政權,由有學問的人治理沒有學問的人的文人寡頭政權,乃至由英國人治理非洲人的種族寡頭政權;但是,這種性別寡頭政權卻使得每家每戶中的父親、兄弟、丈夫和兒子成爲騎在母親、姊妹、妻子和女兒頭上的寡頭;它注定所有的男人爲君主,所有的女人爲臣民;它使全國上下家家戶戶中的成員變得不和睦甚至反目爲仇。……
請大家注意,在所有的章法中都使用男性代詞「他」和「他的」,它表明這些規定和條款本來衹是針對男人而言的。如果你們堅持法律文字的這一表達方式,那麽,我們就要求你們一定做到前後一致,正視問題的另一個方面,這就是要求你們免去婦女爲政府交納的捐稅,婦女犯法而不治其罪。因爲稅法中沒有「她」和「她的」,所有刑法中的情況也一樣。
就拿我被指控所違反的民權法來說,它所用的代詞都是男性的,而且大家也知道它是專門爲了限制那些圖謀不軌的男人參加選舉而製定的。其中寫道:「如果有人明知他自己沒有合法的權利而故意參加投票,」……我堅決認爲如果政府官可以像這樣竄改這些代詞而對婦女課以捐稅、加以罰款、關押和處決,那麽他們就有責任變動這些代詞以保護我們的選舉權。……
雖然在國家和州憲法中不偏不倚地用了「人們、人民、居民、選民、公民」這些字眼,但是在戰前人們對這些字眼是否屬同義詞還一直持有不同的見解。然而,不論在舊制度下,這方面有哪些值得懷疑的地方,在已經通過的第十四條修正案中的第一個句子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
任何人,幾在合衆國發生或歸化合衆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爲合衆國及其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其中的第二個句子解決了全體公民的平等地位問題:
任何州不得製定或執行任何剝奪合衆國公民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任何州,如未經適當法律程序,均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産;亦不得對任何在其管轄下的人拒絕給予平等的法律保護。
現在剩下唯一要解決的問題是:婦女是人們嗎?我不相信任何反對我們的人有膽量說她們不是人們。既然是人們,那麽婦女就是公民,任何州都無權製定或執行任何剝奪她們的公民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因此,如今許多州的憲法和法律中歧視婦女的規定和條款就像每一項歧視黑人的規定和條款一樣都已經被廢除了。
選舉權是公民的一種特權嗎?我相信所有被剝奪公民權的前叛亂分子和前州的犯人都會贊同說,它不僅是一種特權或豁免權,而且還是一種捨此別無他權的權利。先要享有選舉權,其它東西自然全。這是政治訓諭。……
無論法律博士們對於「人民」和「公民」在原有憲法中是否同指一種人的問題,以及在第十四條修正案中的特權與豁免權是否包括選舉權的問題上存在多麽嚴重的分歧,公民選舉權的問題已經在第十五條修正案中得到徹底解決:「合衆國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不得因種族、膚色,或以前曾服勞役而拒絕給予或剝奪合衆國公民的選舉權。」倘若公民不曾享有公民權,州政府又何以拒絕或剝奪之?結論衹有一個:選舉是公民的權利;而且種族、膚色和以前曾服勞役等具體情況一點也不影響「不得拒絕給予或剝奪公民選舉權」這一著重強調句的份量。……
但是,如果你們一定堅持認爲第十五條修正案強調製止「因種族、膚色及以前曾服勞役」而剝奪合衆國公民的選舉權這句話是承認合衆國或任何一個州政府有權根據任何其它理由剝奪這些人的選舉權,那麽,我可以向你們證明根據我們政府的本義和各州政府的許多法律,我正爲之辯護的那一階層的公民是包括在「以前曾服過勞役」這一條款之下的。
先來討論已婚婦女和她們的合法地位。何謂奴役?「奴隸的身份。」何謂奴隸?「一個被剝奪勞動所得的人;一個服從他人意志的人。」根據喬治亞州、南卡羅來納州以及南方諸州的法律,黑人無自身監護權和支配權。他隸屬他的主人。他若不順從,其主人有權對他施加管教;這黑人若不願接受管教而逃走,其主人有權采取強制手段將其追回。根據這個聯邦南部和北部幾乎每一個州的現行法律規定,已婚婦女無自身監護權和支配權。妻子隸屬丈夫;她若不順從,他可以適當施加管教;她若不願接受這一適當管教而跟他「散夥」出走,丈夫可以使用適當的強制手段將其帶回。你們瞧,這個小字眼「適當的」就是妻子的保留條款。而且一旦受氣的丈夫用「九尾鞭」對她施加管教或者派大獵犬執行他的強制手段時,這一保留條款無疑要受到僭越。
再說奴隸無權享有自己的勞動所得,它屬於他的主人;奴隸無權監護自己的子女,他們也屬於他的主人;奴隸無權起訴和被起訴,也無權上法庭作證。他若是犯了罪,要起訴或被起訴的卻是他的主人。有幾個州設有專門的法規,允許已婚婦女有權享有遺産、遺贈財物、以及在外工作所得,也允許她們有權就這些財産的問題起訴或被起訴。但是,沒有哪一個州保證妻子享有夫妻雙方共同創造的財富的平等權利。從道理上說,既然絕大多數已婚婦女不曾出外工作賺得分文,也不曾從父親的遺産中分得半個子兒,那麽可以說,她們自從結婚的第一天起直到丈夫死去的那一天爲止,身上從無一文半子,除非丈夫爲了尋開心才讓她帶上一點點。……
難道還要別的什麽來證明婦女們低下的奴役地位才能讓她們得到第十五條修正案中的那些保證嗎?我認爲沒有選舉權而侈談自由是對這個共和國的婦女們的嘲弄,這與新英格蘭的演說家溫德爾.菲力普斯在前一次戰爭結束時宣告說沒有選舉權而侈談自由對剛獲得解放的黑人來說是一種嘲弄是完全一樣的。有哪一位男的敢反對我的這種看法嗎?我承認在內戰以前,使出生在國內和國外的人成爲奴隸以及剝奪他們公權的那種權利經一致同意已經交給州政府,但是,由內戰和重建法規所定下來的一個重大原則是,國家政府擁有最高權力,它將克服來自幾個州政府的干預而保護合衆國公民的自由權和選舉權。而且美國人民還一次又一次地肯定絕大多數支持林肯和格蘭持的人民所贏得的這一原則。
在前兩屆總統選舉中的一個問題是: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修正案是否應該被看成爲不可動搖的民心?結論是必須這樣看待它們,同時國家政府不僅有權而且還有責任保證全體美國公民充分享受並自由行使他們的各種特權,並且在任何州政府企圖對此加以拒絕和剝奪時能夠對它們加以保護。
自從這兩條修正案得到通過以來,我們全美婦女選舉權協會所提出的每一個論點和所進行的第一項行動都是基於合衆國憲法的這──正確闡述。我們還將於明年五月在紐約舉行慶祝女權運動二十五週年的活動。我們不再請求立法部門和國會給我們以選舉權,但我們要呼吁各地婦女行使起她們個被遺忘的「公民權」。我們請求選舉檢票員收點每個美國公民的選票,因爲這是他們的職責。我們呼吁美國政府持派員和法警逮捕那些拒絕收點美國公民選票的檢票員而留用那些履行職責收點選票的檢票員,因爲這是特派員和法警的責任。我們要求陪審團在審案時對那些遵紀守法投票的美國公民和那些在選舉時收點這些選票的檢票員作出「無罪」的判決。
我們要求法官作出公正無私的法律裁決。凡是在有可能的地方,請記住薩姆納說過:「根據國家憲法,尤其是根據修正以後的憲法,闡釋的真正標準是:凡是有益於人權的就是符合憲法的;凡是違反人權的就是不符合憲法的。」我們就是按照這一方法爲選舉權而鬥爭的。我們的鬥爭是和平的,然而又是堅持不懈的。我們將一直鬥爭到我們獲得全勝,鬥爭到全體美國公民,男的和女的,都同樣被承認爲這個政府中平等的一員。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fousa/AmReader/GB/p375.htm)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