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安碧嘉獲國際勇敢女性獎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安碧嘉(Ambiga Sreenevasan)已獲選為美國國務院,配合3月8日國際婦女節,所頒發的國際勇敢女性獎得主。她也是首位獲得此殊榮的大馬女性。

根據美國大使館發表的文告,安碧嘉獲獎是因為她積極爭取法治,以及改善大馬人權狀況、婦女地位和宗教包容而獲獎。

「安碧嘉已經成為包容和正義的鏗鏘之聲,並直接影響馬來西亞的司法改革,以及加強女性在公民社會裏頭所扮演的角色。」

安碧嘉在2009年3月9日到美國首府華盛頓出席頒獎儀式,與另外7名得主從美國國務卿希拉裏手中接過這個獎項。此外,她們也會參與一系列配合國際婦女節周,而舉行的活動。

12歲反童婚也門女童也得獎

為了慶祝國際婦女節,美國國務院在2007年開始頒發年度國際勇敢女性獎(International Women of Courage Award),以認可世界各地展現無比勇氣和領導力,來宣揚女權和進步的女性。

Hillary Clinton希拉裏在今年總共表揚8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女性,多數得主都是該國婦女界及公民社會的響噹噹人物。

以下是得獎者名單:

(一)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安碧嘉(Ambiga Sreenevasan);
(二)俄羅斯母親權利(Mother's Right)組織領導人維羅尼卡(Veronika Marchenko);
(三)曾遭監禁的烏茲別克人權份子慕達芭(Mutabar Tadjibayeva);
(四)在12歲以500美元被賣為奴隸,卻勇敢爭取自由的尼格爾女性哈茲佳圖(Hadjkjatou Mani);
(五)在12歲被迫童婚,卻勇敢反抗的也門女童林姆(Reem Al-Numery);
(六)危地馬拉生存者基金(Survivors Foundation)總監諾瑪(Norma Cruz);
(七)伊拉克進步婦女(Women for Progress)組織和薩德爾城婦女中心(Sadr City Women's Center)創辦人蘇阿德阿巴斯(Suaad Abbas Salm);
(八)阿富汗全球權利(Global Right)組織總監瓦茲瑪(Wazhma Frogh)。

他們指出,這8人是基於代表女性和她們的社會所作出的優越貢獻,以及解決種種課題,包括家庭暴力、逼婚和童婚、人口販賣、反對貪污和要求政府透明、捍衛尋求正義和法治的權利,以及維護平權和女性機會,而獲得認可。

美國承諾致力改善女性地位

美國大使館也強調,美國會繼續在世界各地改善女性的地位,通過各種提陞女性政治參與、經濟機會和支持女性和女童獲得教育和醫藥福利的計劃和活動,來協助她們全力參與社會。

「在美國國務院,國際婦女課題辦公室將動員更多支持,以鼓勵更多的女性自強,宣揚更強的性別暴力和歧視醒覺,以及確保女性權力會成為美國外交政策的考量。」

我覺得這是我國的光榮,但都很奇怪為何沒有獲得馬來西亞媒體的大篇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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