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树下开会的历史故事

在《当今大马》看到這篇文章,與貼者有同感,所以再轉貼與朋友分享,是篇轉貼再轉貼的文章:

樹下開會的歷史故事
David Chak | 3月7日 上午11點58分
這是我在我朋友部落格看到的,覺得挺有意思,所以決定跟《當今大馬》讀者分享:

1789年,法國國王宣佈國民會議(National Assembly)屬於非法集會,並關閉了會議廳。

結果,人民大眾,儘管下著雨,跑到一個網球場,帶出了「網球場宣言」(Tennis Court Oath)。他們宣誓永不解散,直到他們給法國與人民一部憲法。法國大革命就此開始,君主專制被推翻。

1215年,英國人也在草坪上開會,帶出了「大憲章」(Magna Carta)。

大憲章,限制了約翰國王、英國王室的權利。大憲章,也成了很多國家的憲法的基礎,當中包括了美國憲法。

我不認為,在大樹下開會的人,是人猿猴子。
我不認為,在大樹下開會的人,是沒有文化的。
我不認為,在大樹下開會的人,是在羞辱國家。


如果當年,沒有那群人在網球場、在草地上開會,就不會有今天的民主制度。

我衷心的希望這次的樹下州議會,是馬來西亞走向真正民主的一個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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